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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我校2019年度教学项目、教学奖及教学成果奖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语言大学教学奖励办法(2016)》(附件1,下称《办法》),学校将对2019年度立项的省部级(含)以上教学项目及所获得的省部级(含)以上教学奖和教学成果奖予以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或退休教职工于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立项的省部级(含)以上教学项目及所获得的省部级(含)以上教学奖。

二、奖励等级和额度

(一)教学项目

1. 对国家级教学项目,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资助额度实行1: 0.5的奖励措施,奖励经费最高额度为8万元。在奖励经费的总额度中,立项奖励经费占50%,结项奖励经费占50%

2. 对北京市级教学项目,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资助额度实行1: 0.5的奖励措施,奖励经费最高额度为5万元。在奖励经费的总额度中,立项奖励经费占50%,结项奖励经费占50%

(二)教学奖及教学成果奖

具体说明详见《办法》。

三、特别说明

根据《办法》,奖励范围包括教学项目、教学奖、教学成果奖。具体奖励名称参见《办法》中的附件部分。通过教务处组织立项的教学项目、所参加的教学奖及教学成果奖不需要完成人申报。此外,对于不在名单中的教学项目、教学奖和教学成果奖可根据要求提交同类材料,将由校教学专门委员会认定是否增补,具体要求参见《办法》。

四、报送办法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9110日前将2019年度教学奖励统计表》(附件2,下称《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jiaoxuepinggu@blcu.edu.cn,同时将《统计表》纸版(盖章)立项证书或立项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1019)。

联系人:于小焱

联系电话:82303141

 

 

教务处

20191230

附件下载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教学奖励办法(2016).PDF

附件2:2019年度教学奖励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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