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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课  
北京语言大学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12-08-06 浏览次数: 字号:[ ]

  公共选修课是中国本科生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学生素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目前供中国学生选修的公共课程包括校内公共选修课和校际公共选修课两部分。校内公共选修课只面向本校学生开设,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的晚上;校际选修课由学院路教学共同体推出,教学对象为学院路教学共同体十六所高校的本科生,上课时间为周六和周日。为规范我校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严格学校教学纪律,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选修

  1、每名中国本科生必须按规定修满10学分,方可毕业。

  2、学生选课起止时间,从第二学期开始,至第七学期止。

  3、学生每学期只能选修一门校内课程,校际课程不限。

  4、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选修校内和校际课程,课程选定后,应认真参加包括听课、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

  5、学生缺勤次数达到教学总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选修该课程未参加考试和考试未通过者,不记成绩。

  6、选修校际课程的学生每学期到学院路教学共同体网站为任课教师打分进行评估。

  7、选修校际课程的学生应遵守《学院路地区高校“教学共同体”校际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和开课院校的具体要求。

  二、教师职责

  1、校内选修课选课人数达到45人的课程方予以开设。

2、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保留每学期教案备查。

  3、任课教师应严格记录学生出勤情况,考勤可采取抽查和随机点名的方式。

  4、校内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将成绩登记到教务处统一下发的成绩册上,签名后按照《开课通知》规定的日期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存档。同时网上登录学生成绩,网址为:http://jwch.blcu.edu.cn/xuanke

  5、跨校选修课任课教师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将成绩册交至教务处,同时将成绩登陆到学院路教学共同体网站。网站地址为:http://eduadmin.xueyuanlu.cn

  三、教务处职责

  1、制定并执行每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计划,制定课表。

  2、编印《公共选修课选修指导手册》并组织选课培训会。

  3、负责下发开课通知和学生名册、成绩册。

  4、负责选修课开课和上课情况的检查,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估。

  6、网上录入校内选修课成绩,分发校际选修课成绩单并存档。

  7、核拨教师课酬和开课单位管理费。(经费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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