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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精品通识课程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校教通字〔2019〕32号

 

各教学单位:

为推广学校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成果,通过优秀课程的示范作用带动课程建设与体系改革,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精品通识课程的培育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近三年开设同一门公选课不少于3次。

2.课程应为校级公选课,不含公共必修课。

3.近3年授课的2/3学期的有效学生评价成绩均不低于90分。

4.课程团队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已有一定教学研究成果,并且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二、经费及政策支持

1.入选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培育期限为两年,培育期内课程需连续开设至少3个学期。每门课程共计支持经费8万元,分期拨付。

2.培育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入选课程进行验收,验收优秀者授予“校级精品通识课程”称号。

3.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校级精品通识课程”申报上级课程类奖励或项目,入选者将根据学校教学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三、考核内容

1.培育期内,在“北语慕课”平台建立课程网站,提供该课程完整的教学大纲、教案、课件、习题、至少五份学生作业、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2.培育期内,将课程全部或部分录制为不少于7小时的慕课;培育期结束后,将慕课上传至“北语慕课”平台和学校认可的其他公共平台运营至少两个学期。慕课录制标准见附件3。

3.培育期内,课程团队能够为全校师生开设至少2次教学公开课,并录像存档。

4.培育期满后,能够在课程教案、课程教材等方面取得相应成果,在教学建设和改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如参与教改项目,发表教研论文等。

5.培育期满后半年内撰写《北京语言大学“精品通识课程培育计划”总结报告》。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需在2019年7月22日前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精品课程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1),并登录“北京语言大学教学项目支撑平台”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办法详见附件2),纸质申报书须经本人及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教务处(开学后提交至综合楼1016)。

2.“经费预算”一栏填写请参考《北京语言大学教育教学项目管理办法(2016)》(附件4)中第六章“经费管理”。

3.学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教学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课程进行评审,确定2019年“精品通识课程培育计划”入选课程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琪

电  话:82303077


 

教务处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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