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字〔2019〕40号
各教学单位,项目申请人:
在《关于申请2019年教学出版基金资助的通知》下发后,教务处共收到14项教学出版基金项目的申请。经相关专家评阅审议后,现决定给予《汉语技能教学法》等14本著作资助,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1)
出版基金使用办法及流程:
1、确立为2019年教学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著作,学校专项资助3万元/本。
2、作者必须与出版社签订三方出版合同,且合同方为甲乙丙,甲方为作者,乙方为出版单位,丙方为北京语言大学;合同中必须标明如下字样:
(1)北京语言大学提供专项资助3万元,资助款只用于支付出版社出版费用,不作其他用途。
(2)受资助出版的著作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本书出版受到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资助”字样。
(3)入选著作应在2020年12月31日内完成出版,并将样书2本交付教务处,如果无法出版,须退回3万元资金。
3、未标明资助字样和未如期出版的著作,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本校其他教学项目。
联系人:孙琪 联系电话:82303077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