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规章制度 办事指南 人才培养 教学建设 质量保障 语言文字 常用下载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校教通字201948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语言大学〈北京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入校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结合《北京语言大学听课制度》(校教字﹝2010﹞37号,2017年修订),学校自2018年4月启动领导干部听课整改工作,迄今为止已持续落实了三个学期。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大多数教学负责人及系主任按通知要求听课并提交了听课材料,其中,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及系主任82人,共听课825学时;职能部门、直属教辅单位领导干部34人,共听课260学时。党委统战部、国内合作与继续教育办公室、教育技术与资源管理中心还按照整改要求提交了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服务教学、解决教学问题的总结。教务处已将上述情况汇报校领导,并已将听课情况通报各单位相关人员。

本学期学校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听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数

1. 学校领导听课不少于6课时;其中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听课不少于10课时。

        2. 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听课不少于6课时;教育技术与资源管理中心、后勤服务集团等直属教辅单位中层干部,听课不少于6课时;教务处中层干部听课不少于16课时。

        3.教学单位负责人,听课不少于6课时;教学单位分管教学与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系主任,听课不少于10课时。

    二、听课范围

     全校所有课程。

    三、听课要求

1. 听课人员在听课前需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说明来意。

2.听课人员需佩戴听课证,课前进入听课教室,开始上课后不得随意出入课堂。

3. 听课人员每次要完整听完一次课2课时)。

4. 听课人员听课后请填写《听课记录表》并签名。各教学单位听课人员填写《听课记录表》(专家、同行用,附件1),由本单位回收、存档;各职能部门、直属教辅单位听课人员填写《听课记录表》(领导、干部用,附件2)收齐后,交教务处存档。

5. 各单位将《听课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6.各职能部门需提交深入学校教学一线听课,服务教学、解决教学问题的总结。

四、特别提醒

1. 听课证若有遗失,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评估科(综合楼1014)。

2.由于目前全校课程尚在调整,各职能部门、直属教辅单位领导干部若听课,请联系各教学单位,待课表确定后,教务处会在校园网上再一次发布通知。

3. 国际学生预计于第十五周(1218日)结课,中国本科生将于第十七周(1227日)结课。

4. 请各相关单位将听课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于20191227下班前提交听课材料。

 

联系人:刘宝霞、周婉梅

联系电话:82303072

邮箱:jiaoxuepinggu@blcu.edu.cn

 

教务处

附件1: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听课记录表(专家、同行用).pdf

附件2: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听课记录表(领导、干部用).pdf

附件3: 附件3:听课统计表.doc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TEL:010-82303072 邮编 10008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 网站建设:信息化办公室 | 内容维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