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字﹝2019﹞48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语言大学〈北京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入校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结合《北京语言大学听课制度》(校教字﹝2010﹞37号,2017年修订),学校自2018年4月启动领导干部听课整改工作,迄今为止已持续落实了三个学期。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大多数教学负责人及系主任按通知要求听课并提交了听课材料,其中,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及系主任82人,共听课825学时;职能部门、直属教辅单位领导干部34人,共听课260学时。党委统战部、国内合作与继续教育办公室、教育技术与资源管理中心还按照整改要求提交了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服务教学、解决教学问题的总结。教务处已将上述情况汇报校领导,并已将听课情况通报各单位相关人员。
本学期学校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听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数
1. 学校领导听课不少于6课时;其中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听课不少于10课时。
2. 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听课不少于6课时;教育技术与资源管理中心、后勤服务集团等直属教辅单位中层干部,听课不少于6课时;教务处中层干部听课不少于16课时。
3.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听课不少于6课时;教学单位分管教学与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系主任,听课不少于10课时。
二、听课范围
全校所有课程。
三、听课要求
1. 听课人员在听课前需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说明来意。
2.听课人员需佩戴听课证,课前进入听课教室,开始上课后不得随意出入课堂。
3. 听课人员每次要完整听完一次课(2课时)。
4. 听课人员听课后请填写《听课记录表》并签名。各教学单位听课人员填写《听课记录表》(专家、同行用,附件1),由本单位回收、存档;各职能部门、直属教辅单位听课人员填写《听课记录表》(领导、干部用,附件2)收齐后,交教务处存档。
5. 各单位将《听课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6.各职能部门需提交深入学校教学一线听课,服务教学、解决教学问题的总结。
四、特别提醒
1. 听课证若有遗失,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评估科(综合楼1014)。
2.由于目前全校课程尚在调整,各职能部门、直属教辅单位领导干部若听课,请联系各教学单位,待课表确定后,教务处会在校园网上再一次发布通知。
3. 国际学生预计于第十五周(12月18日)结课,中国本科生将于第十七周(12月27日)结课。
4. 请各相关单位将听课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于2019年12月27日下班前提交听课材料。
联系人:刘宝霞、周婉梅
联系电话:82303072
邮箱:jiaoxuepinggu@blcu.edu.cn
教务处
附件1: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听课记录表(专家、同行用).pdf
附件2:
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听课记录表(领导、干部用).pdf
附件3:
附件3:听课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