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字﹝2019﹞58号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要求(附件1),现将我校数据填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我校办学基本情况的客观反映。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本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行责任制度,责任单位需承担所负责数据的填报和审核工作。请责任单位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按照“北京语言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一览表”(附件2)对应的项目完成填报和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第一阶段(10月18日前)
(1)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和审核工作,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10月17日前报教务处(附件3)。
(2)请填报人员参加2019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10月18日下午13:30,教五楼110)。
2.第二阶段(10月23日前):填报并审核“表1-3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3.第三阶段(10月30日前):填报并审核“表1-5-1专业基本情况”
4.第四阶段(11月7日前):填报并审核“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6-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本科实验场所”
5.第五阶段(11月13日前):其余各项数据填报并审核完毕。
二、工作要求
1.因表格间存在逻辑校验关系,请各单位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填报和审核工作,以免影响后续数据填报。
2.请各单位填报人员加入QQ群(群名:北语数据采集交流群,群号:334706849),群内共享文件中有具体的采集操作和说明。
3.请填报人员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9年版)》(附件4),参照填报指南中的指标内涵解释进行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4.数据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工作人员,联系人:刘宝霞,电话:82303072,邮箱:liubaoxia@blcu.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北京语言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一览表
3.北京语言大学2019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填报、审核人员联系表
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9年版)
教务处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pdf
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任务分解一览表.xlsx
附件3:北京语言大学2019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填报、审核人员联系表.xlsx
附件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9年版)--最终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