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字﹝2019﹞62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以本为本”教育理念,应对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进一步深化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学校上学期组织拔尖人才实验班立项工作,多个学部(院)申报项目并提交调研报告及拔尖人才实验班培养方案。本学期,学校召开拔尖人才实验班评审会,经专家组综合审议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决定2019年设置三个拔尖人才实验班予以试点建设,现将其公布如下:
1.联合国及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实验班(外国语学部)
2.语言智能与技术拔尖人才实验班(信息科学学院)
3.金融学专业拔尖人才实验班(商学院)
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