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4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委派专人负责,如实填写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格式请参照附件,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在2020年4月3日前,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yangweiwei@blcu.edu.cn,并尽快将加盖公章的报告提交至综合楼1016办公室(时间不做严格限制)。
2. 规范报告文件名称。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2019年度北京语言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教学实验室全称)”。
三、需提交年度安全工作报告的教学实验室
1.语言信息处理实验教学中心
2.对外汉语教学实验中心
3.商学院实验中心
4.中外语言服务人才培养基地
5.广播电视非线性编辑专业实验室
6.北语模课制作中心
7.语言障碍与脑科学MEG实验室
8.多功能语言实践演播室
附件:2019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0年3月29日
2019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