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国本科生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中国本科生教学单位)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推荐要求
(一)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推荐主体及名额
各相关中国本科生教学单位限推荐1个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
(三)试点建设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部(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二、材料报送
请各中国本科生教学单位于9月1日前将《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送至综合楼1016房间,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ieyehai@blcu.edu.cn。
联系人:谢业海、丰文秀
联系电话:82303077
教务处
2021年7月22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docx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