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说明:
一、转专业具体细则参照《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以及数字北语转专业通知。
二、课程及学分认定办法
1.转入新专业前已获得学分,同时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毕的学生须办理转专业课程及学分认定。
2.公共必修课,通识教育课,英语课(教学学时和学分均高于转入专业的相应课程,且教学内容相同),如已通过考核,可将课程替换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内的对应课程,予以学分认定,不必重修。
3.原专业修读的专业课程,其中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一致的课程(教学学时、教学内容相同),可认定学分,替换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专业课程。
4.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可认定为不超过4学分的通识教育课。
5.未予认定的专业课程,可根据学生意愿予以保留,所修读学分不计入通识课要求的12学分内,成绩单显示课程成绩且计入GPA。
三、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未及时办理课程转换及成绩认定而造成因课程修读学分不够等不能达到毕业要求等问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学院须指导学生进行填写申请表并完成认定工作,以便学生及早完成学分认定及课程转换处理。
3.各学院须在开学后三周内完成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转换及学分认定。